中国央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监管部门不会“一刀切”否定新技术的应用,但这些新技术应用包括数字货币的发展都必须以实体经济为基础,不能成为金融炒作的工具。
据中证报报道,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及专家认为,数字货币的发展有技术发展的必然性,各国对其研究都在加速推进。数字货币可能出现的风险将成为未来金融监管的重点之一,
协调G20经济体金融监管的国际组织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最初评估认定当前加密货币资产并未对全球金融稳定构成风险,但认为这类资产市场发展迅速,应保证进一步的国际监管合作。
德国央行副行长称,目前不认为加密货币威胁金融稳定,但相关投机可能让投资者蒙受损失,所以监管机构应寻求制定法规,保护消费者,而且必须密切调查加密货币在洗钱和犯罪活动中的作用
尽管目前日本法上已对虚拟货币及其交易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鉴于虚拟货币及区块链技术的持续发展,仍有不少法律问题尚待解决,如虚拟货币定义中有关“不特定性”要件的范围、虚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