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审理委托投资虚拟货币亏损案,判定原告损失自担
Mar 18
【链得得播报】链得得(微信号:ChainDD)03月18日讯,章丘区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刘某通过朋友张某委托投资购买艾尔法币,投资后不久平台无法访问,张某告知该平台及相关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立案,投资款无法退还。刘某以委托合同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返还投资款。
法院审理认为,投资虚拟货币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双方就此建立的委托合同为无效合同,张某未因委托行为获利,刘某的亏损系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不应受法律保护,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法院指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通知,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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