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证监会与金融业监管局联合声明,阐明数字资产证券托管原则
Jul 10, 2019
【链得得播报】链得得(微信号:ChainDD)7月10日讯, 美国证监会(SEC)与行业自律组织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日前联合发布工作人员声明,阐明有关经纪商-交易商托管数字资产证券的重要原则。
声明称,经纪交易商申请数字资产、数字资产证券及相关创新技术的业务让监管和合规问题变得复杂,比如可能这类机构遵循的证券丢失或者失窃相关法规不适用于某些数字资产。
声明强调,数字资产的发行、持有和转让可能给托管的经纪商-交易商制造更大的受骗或失窃风险,比如可能丢失转让客户资产必要的私钥,因此必须遵循“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的“消费者保护规定”。寻求参与数字资产证券市场平台的企业和个人必须遵循相关的证券法,进行买卖等数字资产证券交易的,也要遵循证券法,可能要在SEC注册为经纪商-交易商,成为FINRA成员并遵循其规定。
声明提到,有些数字资产证券的经纪商-交易商活动并非托管,只要遵循了相关证券法,SEC和FINRA工作人员对其不存在托管方面的担忧,比如在促进二级市场场外交易,但不托管和控制数字资产证券,或者通过买卖双方直接结算的交易平台在二级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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