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警惕假借“虚拟货币”名义进行的网络传销“隔空”骗术
2019年05月13日
【链得得播报】链得得(微信号:ChainDD)5月13日讯,据大河网消息,河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红江日前表示,当前,影响我省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就是财产安全的突出经济犯罪,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非法集资,包括传统的非法集资和以P2P网贷平台、虚拟货币等为代表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第二类是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以拉人头式的传统传销和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犯罪。
同时他指出,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出现“不见面”“隔空”实施犯罪的新手段新骗术,需要人民群众加以防范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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