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发布有关STO项目的监管指导:归属证券法,违法将视为刑事犯罪

【链得得播报】链得得(微信号:ChainDD)4月10日讯,据CoinDesk消息,毛里求斯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已澄清适用于启动STO项目的规则。

其表示,安全类Token被归为国家《2005年证券法》(securities Act 2005)中定义的证券,但采用的是数字形式。根据指导意见,通过STO筹集资金的发行人需要事先获得FSC的批准。然而,如果发行对象是“成熟的”或“专业的”投资者和基金,或专业的投资计划,则无需事先批准。

此外,任何招揽他人从事安全类Token交易的人,也必须根据《证券法》获得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则。该文件指出,不这样做将被视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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