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提醒STO投资风险,警示STO分销或须遵循证券法监管

【链得得播报】链得得(微信号:ChainDD)3月28日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官网发布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旨在提醒从事证券型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简称STO)的公司或个人有关适用的法例及监管规定,并再次希望提醒投资者注意,与虚拟资产(包括STO关涉的代币,即证券型代币)有关的风险。

证监会称,证券型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因此受到香港证券法规的监管。任何人如要推广及分销属于证券的证券型代币,不论是否在香港或者以香港为投资对象,必须获得发牌或者注册,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在未获发牌的情况下从事活动属于刑事犯罪。

证监会指出,如推广及分销属于证券的证券型代币,中介人必须遵循法律及监管规定,只能发售给专业投资者,应进行尽职调查,须以清晰且易懂的方式向客户提供相关STO的资料。中介人在从事任何有关STO的活动以前必须先与证监会讨论其计划,而且必须落实足够的系统与监控措施,确保在进行分销STO活动前符合相关规定,否则持牌资格可能受到影响,并可能导致证监会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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